日期:2021-08-03 15:52:52 来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西糖业集团黔江制糖有限公司白砂糖自动装包码垛系统项目A标:包装间白糖全自动装包码垛系统
项目编号:GXZF-2021011ZB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6月16日
二、更改信息
更改事项:招标文件
更改内容:
一、交付期统一更改为: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具备投入正常使用条件。
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统一更改为:人民币叁佰贰拾玖万捌仟零肆拾叁元陆角捌分 (¥:3298043.68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统一更改为:
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统一更改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投标文件的组成第(5)款“资格审查部分”增加第⑩点:“⑩、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删除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资格评审标准中的“维修和安装、调试能力要求”中的“维修和”三字。
七、删除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资格评审标准中的“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中的“(如有)”二字。
八、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项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统一更改为:
九、付款方式统一更改为:
(1)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设备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人员进场开始安装后,支付合同款的10%。
(3)项目正常运行满30天且达到合同约定技术指标后,卖方向买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设备流程布置图、零配件图、设备基础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数据(一式二份),支付合同款的30%。卖方在收到该笔款项7个工作日内提供合同款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
(4)2021/2022年榨季结束,项目设备无质量问题,如需要结算审计的,通过结算审计后,双方按结算审定价进行结算,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0%。
(5)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扣除质保金情形的,则无息支付完毕。
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类似成功案例业绩一览表”中标注的第(1)点统一更改为:(1)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请按第三章《评标方法前附表》的规定提供。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统一更改为:2021年8月18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统一更改为: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1栋十九层1902室)。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统一更改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1栋十九层。
原发布的更改通知(一)、更改通知(二)涉及的评分标准、分值构成与本次更改通知不一致的,统一按本次更改通知的内容执行。
招标文件凡涉及到以上条款均做相应修改,其余不变,统一按以上更改后的内容执行。
特此通知!
招标人:广西糖业集团黔江制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8月03日